公示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万元,占总投资的4.11%。实际建成内容为:生产车间、中央除尘设备、水膜除尘器、油烟净化器、预处理池、油水分离器、危废暂存间、办公室、食堂、成品库房、原料堆放房等。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胶合废气、锅炉废气、食堂油烟。项目在四面刨、横截锯、砂光机工序设置1套中央除尘设备,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个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分别通过2台多级水膜除尘处理,水膜除尘设备分3级共18m3,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废气由烟道收集,引至楼顶排放;项目砂光等工序产生的少量未收集颗粒物及胶合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通风性良好并在胶合工序设置有风扇。胶合工序胶水中甲醛含量0.04%,甲醛挥发量可忽略不计(检测报告见附件11)。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0.3m3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中部80m3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灌,农灌协议见附件10。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四面刨、横截锯、砂光机等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噪声源均位于厂区中部,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防震措施,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机油、食堂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油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交由成都市新津岷江油料化工厂处置,该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边角料、废木屑及中央除尘设备收集灰收集后卖至生物燃料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系统回收灰尘收集后送给农户用作农肥;导热油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标准要求;食堂有组织废气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中央除尘设备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中央除尘设备处理效率99.7%、多级水膜除尘设备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9.6%;锅炉废气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恒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550539599(卞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附件:洪雅县恒星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木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